有些公司自認為很聰明,為了“避稅”將工資拆分,一部分通過公戶發放,一部分需要員工找票來發工資,長期以往,勢必會造成企業費用異常,那時不想引起稅務局的注意都難。之前企業冒用他人身份來虛列工資,稅務局或許很難稽查到;但實行新個稅匯算清繳以后,一人一稅號,企業再想冒用他人信息虛列工資,可要小心了!注意了,大量員工長期工資在3500元或5000元的,風險巨大,將面臨個稅稽查。有些企業,工資全部或部分通過現金發放,雖說沒有明文規定,工資不能使用現金發放,但一旦被查,這將是稅務局稽查的重點。想想也是,都什么年代了,誰還抱著大量現金發工資。有些企業未將話補、餐補、結婚補貼、生日禮金等列入工資申報個稅,造成偷稅。一些公司明明支付的是勞務費,卻因為無法取得發票,而變成工資發放。